克拉玛依  [切换城市]  
用户名:密码:记住密码商家入驻/帮助中心
克拉玛依搬家网广告位
当前位置:牛搬家 >>> 资讯

货运单上多是“霸王条款”,克拉玛依某物流公司被罚

  • 更新时间:2015-02-19 浏览量:103次
  • 天山网讯 (通讯员夏永和报道)因为货运单中有多处“霸王条款”,克拉玛依乌尔禾区一家物流公司被罚2000元。


    2月初,乌尔禾区工商局执法人员对辖区物流、托运部进行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抽查时,发现一家物流公司使用的货运单中存在加重对方当事人责任的违法行为,随即立案调查。




    经查明,这家物流公司成立时间不长,其在经营过程中出具的物流货物托运单多处加重消费者责任,如“托运人或收货人不得无故拒付任何费用;对于不易保管、易腐烂、鲜活物品等不适合长时间储存的物品,依据实际情况三天到一周内承运人可直接变卖……”等内容,违反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相关规定,属在合同格式条款中加重消费者承担应当由格式条款提供方承担的经营风险责任的行为。


    乌尔禾区工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了罚款2000元的处罚决定。当事人懊悔不已地说:“工商执法人员已口头、书面下发了限期责改,但由于我忙着拓展市场造成了今天的结果,我认罚,以后一定改正。”


    目前,该当事人已重新制作了物流托运单。


    工商执法人员提示消费者,选择托运时要看清楚双方的责任,并保存好相关单据。
搬家动态
搬家风水
搬家攻略
搬家吉日
热门城市
关于我们|高级会员|付款方式|联系我们|投诉举报|牛搬家公约|用户服务协议|隐私条款
© 2025 :克拉玛依搬家公司  津ICP备12007331号-14